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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预备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10月25日   阅读:2498次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2012年我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凡2012年注册有效期届满(即注册执业专用章有效期届满)的我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未达到规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必须参加本次集中学习,否则不予继续注册;其他注册有效期尚未届满的人员也可选择报名参加学习,计入今后继续教育学时。

二、 教学计划

本次继续教育教学计划详见附件1

三、 考核办法

本次继续教育将结合讲授内容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在其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盖章登记,作为申请延续注册的必备依据。

四、 报名方式

各单位将本单位应参加本次继续教育人员基本情况分类集中填入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6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电子邮箱465866129@QQ.COM

联系人 汪美 联系电话 87329531

附件1:江苏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教学计划

附件2:江苏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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