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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市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6月16日   阅读:2104次

盐市建字[2004]131

 

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市区住宅小区的公建配套项目建设,提高住宅小区的整体功能,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标准(试行)》,现予印发。

各开发企业应根据《盐城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盐市建字[2004]044号)和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公建配套项目的设计、建设工作,确保公建配套与小区同步进行,同时交付使用;各设计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公建配套项目的专项设计;各参与公建配套建设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小区中相关专业配套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管理,确保小区公建配套落到实处。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盐城市建设局

                                                            00四年八月五日


盐城市区住宅小区开发公建配套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和市区住宅小区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小区公建配套建设应符合经审批的小区规划及本标准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与商品住宅开发同步设计、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公建配套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必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公建配套专项设计,编制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道路。小区主要道路宽度不小于6m,且保证与城市道路连通,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路基宽度需满足消防通行要求),均应与绿化等用地有效分隔,路边线距建筑物最小距离不小于1.5 m,道路载荷满足小型车辆通行要求,并根据开发标准,设定铺装、贴面材质。

三、绿化。新区开发的小区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旧城改造的小区绿地率必须达到25%以上;根据小区规模分别设置小区级、组团级公共绿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组团不应少于0.5m2,小区(含组团)不应少于1m2,且有不少于1/3的公共绿地在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必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绿化应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突出乔木树种的主体地位,实施行道树等道路绿化。

小区内一切可绿化用地尽可能全部绿化,大力发展垂直绿化、高层绿化,注重提高绿化品位,乔、灌、花、草的投影面积占小区绿化总量的比例宜为60%25%10%5%;推广底层自行车库内开门或半地下车库,保证宅间绿地面积;进行地形改造,植物造景,便于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四、物管服务用房。小区内物管服务用房应按照便民原则相对集中设置,不宜分布在主干道两侧。物管服务用房(含小区公共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用房等)的面积不应少于省、市规定的比例,按规划审批方案实施,在设计时予以定位、定量,不得擅自更改。

小区内推广配置公共活动中心(会所),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

五、供水。供水管径必须满足小区居民生活及消防要求,材质符合规定,保证水压,多层或高层住宅水压不足的,应自建二次增压供水系统,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并根据抄表到户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要求安装流量计的项目必须考虑计量柜的安装位置及取电。

推广预埋远传电子采集箱及穿线管等先进技术,满足远程抄表要求,尤其是小高层以上建筑。

六、排水。小区排水必须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出,雨水排至城市雨水管网或板涵、自然河沟,污水排至城市污水管网;排水、排污管道直径满足规范要求,排水应满足汛期防洪要求,材质满足规定要求。

推广小区内污水集中处理,雨水井设置推广侧排式,各种窨井盖推广使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等高强合格产品;为满足防洪要求,各小区室外标高根据规划部门意见确定。

七、消防。小区总平面应合理布局,消防通道和安全入口不应设置路障,保持畅通;根据项目规模合理配置室外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室外消防栓的有效服务半径不得大于120 m;高层住宅按规范配置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多层住宅每幢楼宜配置灭火器;小区宜设置消防室,并配置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扳手等灭火器材,制订防火公约。

八、供电。规划建筑面积0.6m2以下的可采用低压供电;规划建筑面积达到0.6m2以上,但不足2m2 住宅小区可采用箱式变供电;规划建筑面积为2—5m2的商住小区,应采用配电房供电;规划建筑面积在m2以上的商住小区应采用开闭 所供电;小区内高低压设备应采用电缆进出线;重要设备应采用免维护、性能优良产品;户外设备(箱变除外)外壳必须采用不锈钢板,防护等级必须达到IP3X以上;普通住宅小区负荷不宜小于60W/ m2(指建筑面积,以下同)、别墅不宜小于80 W/ m2。室内布线必须采用铜芯线,空调、厨房和插座回路分别布线,截面不低于4 mm2;照明回路截面不低于2.5 mm2。住宅楼内设置楼道照明灯,采用合格的延时开关控制,实行一户一表,供电企业抄表到户。

 客户容量累计达到4000KVA以上的小区,宜采用专用线路供电,优先考虑采用电缆供电。

九、邮政。小区必须设置分户信报箱;根据邮政设施现有布局和小区规模需要设置邮政代办所或邮筒,邮政信箱(筒)的服务半径一般为0.2公里左右,服务人口为3500人左右。

小区分户信报箱推广集群式设置。

十、广电、电信设施。小区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管线预埋接入楼内并分接到户,业主入住后有权选择运营商。

十一、路灯。小区照度平均应达到5lX,小区道路及区间道路应设置路灯,电缆、灯具材质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设室外集中控制箱且底部高出地面20cm以上,三相不平衡度小于等于20%、末端电压应介于90%105%额定电压之间;供电电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在管内敷设,电缆管内径大于2倍的电缆外径;灯杆壁厚不低于3.5 mm,光源应采用高效节能灯且应符合国家标准。

十二、燃气。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大配套情况,小区内必须建设燃气管道,方便居民入住后接驳。

十三、供热设施。根据城市供热管网大配套情况,选择供热运营商,推广预留供热管道,方便居民入住后接驳。

十四、管线综合。小区内各种管线的设置,应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与城市管线衔接,并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管线综合方案,统一设定埋设位置。各种管线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水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水管、小于10kv电线电缆、大于10kv电线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及各种管线之间的垂直净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十五、环卫设施。按国家规定和规划要求实施公厕、垃圾房建设,每幢住宅楼应设置不少于1只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用地面积达0.6平方公里以上的小区应配建垃圾转运站。在小区内比较醒目的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张贴栏,每块张贴栏的面积不宜小于4 m2

在小区主要道路推广摆放果壳箱,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十六、停车场地。根据居住区类别和开发标准,设置不低于停车控制指标的停车位和车库,且应留有发展余地,满足小区居民停车要求。

十七、健身设施。结合公共绿地、公用文体场所和会所的建设,布置一定数量的全民健身设施、器材,居住区、小区、组团规模的开发项目文体用地面积控制指标每千人分别不少于2256540m2

十八、安保设施。应重视小区出入口的形象设计,体现楼宇品牌;小区主次入口均应设置专用治安值班室,小区应封闭管理。

推广通透式栏杆,推广使用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报警、联网报警等系统,对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周界等要害部位进行监控,楼宇对讲系统宜与主控室联网,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推广设置电子巡更系统。

十九、周边环境整治。小区开发时应对用地范围内的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高小区整体开发水平,改善周边环境。

二十、文明标识。小区主入口适当位置应设置小区幢号平面示意图、导向牌和宣传橱窗,内容规范、及时更新,标注小区幢号、单元号、分户号。

本标准未尽事宜以及与现行国家规范、规定不统一之处,均以国家规范、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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