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扬建科【2014】4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73-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2、5.4.8、6.7.2、6.7.3、6.7.4、8.5.9、10.3.6、10.3.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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