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扬建科〔2014〕5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等三个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8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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