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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选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农房设计案例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案例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7月20日   阅读:1849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12337


关于征集、优选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农房设计案例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案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房产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提高城乡建设品质,我厅决定开展以“小空间、大创意、低成本、高品位”为主题的城乡居住空间创意设计展览活动。本次展览的范围是: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农房设计案例及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案例。为做好设计案例的征集、优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范围

征集的范围包括已建成、在建或未开工建设但已设计完成的保障性住房(限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m2以下)、农房(1-3层,建筑面积230 m2以下)设计案例及上述各类住房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案例。

二、优选条件

(一)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优选条件

1、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及我省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2、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同时,考虑当地的生活习惯及民风民俗,能够体现地域特色。

3各套内设计应充分体现“小空间、大创意”的设计理念,做到紧凑、高效、合理,面积虽小但设计新颖、品质高;注重细节设计,兼顾家具和建筑空间关系;注重空间灵活多样性,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以及居住空间的舒适性。

4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造价适宜。

5、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严格按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执行,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优先考虑成品住房。

(二)农房的优选条件

1、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和要求。

2、住宅内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做到动静分离、食寝分离、净污分离,功能布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及生产需求;院落设计既要满足私密性、安全性的要求,又要满足绿化美化的需要。

3、适应当地农民的经济能力、居住习惯和文化差异,造价适度。

4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与建筑外观造型有机衔接。

5、体现乡土特色,合理传承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风格,展现新时代农村风貌。

(三)室内装饰装修的优选条件

1应符合消防、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规定。

2、要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具有一定的原创性、艺术性,做到小空间,多功能,形态美;符合人体工程学,功能合理齐全,环境舒适富有生活情趣。

3、装修简洁化,装饰个性化,有较强的人文特色。造价适宜。

4积极推广应用住宅装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部品。在标准化、通用化、模数化的前提下,力求多样化。

上述各类设计案例中已建成和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三、案例征集对象

(一)保障性住房设计案例征集对象:

1、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及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二)普通商品住房设计案例征集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三)农房设计案例征集对象: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2、设计单位。

(四)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案例征集对象:

1、设计单位;

2、普通商品住房(成品房)的建设单位;

3、各级住房保障部门;

4、社会各界群众。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城乡居住空间创意设计展览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2、技术说明,包括项目特色介绍(1500字以内)1份。

3、设计图纸,包括:

1)总平面图及表达设计意图的设计说明;

2)各层平面图(包括各户型经济技术指标:户型及标准层建筑面积、户型及标准层使用面积、使用面积系数等)、主要立面图、剖面图,注明两道尺寸(各图纸应有总尺寸和轴线尺寸;总高和层高);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提供:装饰装修设计说明;平面图和立面图。

图面线条、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等应有适宜的线宽和字体高度,应保证在打印成A3尺寸的情况下足够清晰,不接受施工图蓝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4、已建成的项目提供成果照片,包括反映工程概貌、内部空间及细部处理照片各3-5张;在建或设计已完成但未建的项目提供效果图。

各申报项目须提供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PPT演示文件。各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第234项应按顺序装订成册(A3规格;其中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要排版后装订,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电子文件刻录在一张光盘内,各文件应当分开保存,名称须准确表示该文件内容。光盘盘面应当写明申请工程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五、征集、优选工作的组织

1)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负责辖区内农房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普通商品住房的组织申报、初审、上报等相关工作;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由各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或建筑管理处负责组织申报、初审及上报工作。

2)各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专家的组成,要包含本专业以外的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上报我厅的申报项目,须附有推荐意见。

3)各市局要上报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责任处室,并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与我厅沟通联系相关工作。

4)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各市上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将制作展板或模型,在南京名城会期间进行展览,并在展览期间组织公众投票评选;结合公众评选情况,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优秀项目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厅将给予表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本次评选和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评选结果和推荐的项目真正体现“小空间、大创意、低成本、高品位”的主题。各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截至日期为2012720,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发动工作要全覆盖,努力使符合条件的项目都能参加评选和推荐,同时确保推荐的项目能够体现当地的设计水平。

3)各省辖市向省厅推荐的项目(或套型)每类不少于15个。

4各市推荐的项目经专家初评筛选后将在南京名城会期间展出。为保证展览效果,申报项目的照片资料,可商当地宣传部门组织专业摄影人员进行专题拍摄。

5)省厅不接收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单独报送。

6)联系方式:

保障性住房 联系人:訾民增 025-51868519

普通商品住房 联系人:袁 025-51868877

联系人:俞 025-51868789

室内装饰装修 联系人:陈得生 025-51868690

附件:

1、江苏省城乡居住空间创意设计展览项目申报表

2联系工作反馈单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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